近日,在山东省莒县二十里乡朱家庄子村,围绕12名小学生偷窃损坏实验室仪器之事,学校和家长起了纷争。
“六·一”前夕,学校放假。已上中学的李某(16岁)、上小学的铁某(12岁)、朱某(9岁)约同学分三帮来到朱家庄子小学,先爬窗进入办公室,拿走一部分书、本子、铅笔,并拿出钥匙将仪器室打开,一哄而入。他们看着奇形怪状的仪器,觉得好玩,你抢我夺,拿着“战利品”一走了之。
学校发现价值三千余元的仪器被严重损坏,经调查得知事实真相,本想让学生家长赔偿了事,可家长们称孩子在家里很好,怎么到了学校就偷,是教师没教育好,责任应由学校负。无奈,学校只好求助派出所。干警们在详细查明情况后,认为十二名学生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而且学生不满十八岁,其父母有监护责任,对其在学校放假期间的损坏行为应当予以赔偿。并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,对十四岁以上的,给予治安警告、赔偿担负300元,十四岁以下的,予以训诫。
当干警们问及学生为何偷窃时,回答竟是一时好奇、好玩,令人啼笑皆非。
由此看来,学校如何加强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家庭如何加强正面引导、教育、管理,已不容忽视。但愿这场纷争能给人们一点启示和教训。